本报讯 12月14日,家住安吉的黄某因涉嫌盗窃罪被安吉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。黄某和同案犯金某(另案处理)、张某(在逃)长期锁定一个地方实施盗窃,并且见啥拿啥,大小通吃。 2006年10月至11月期间,黄某伙同金某、张某多次窜至安吉某社区,进入居民住房、杂货店,看到可以带走变卖的东西就收入囊中,大到手机、小灵通、金项链,小至手表、内衣、牛奶。偷的最多的一次鉴定价值也就2000多元,最少的一次只有200多元。